【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警方為了從源頭解決毒品和詐騙案,擬全面建置4G網絡監察功能,以截取罪犯手機資訊和位置。台灣有媒體揭露,由於內政部警政署在計劃報告中註明「使用此軟體者都是治安和國安機關,故未開放民眾參與決策」,有立委質疑計劃是變相監控和侵犯市民私隱。
警政署預計編列近五億元新台幣(約一億三千萬港元),發展名為「新世代行動網路App偵查相關系統中程計劃」。未來罪犯如使用個別台灣電訊商的號碼,警政署可取得罪犯之Facebook、Line等網絡通話、視像通話、照片、文字等訊息,甚至可利用定位功能,取得罪犯的地理資訊。
有立委認為,假如警政署連手機也要監控,等於把全部民眾當犯人看,另有立委擔心有關技術會變相成為監視或管控人民隱私權、言論自由、網絡自由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