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官處理信訪不力被究責

北京市政府新發布的《北京市信訪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規定各級領導要將信訪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市黨政領導每半年,各區黨政領導和各市屬部門及單位領導每季度,至少聽取一次信訪工作的匯報。對於發生集體上訪或處理信訪負面輿情不力的領導級官員,將被追究責任。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