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三人全認罪
她出獄後多年來一直爭取重審不果,周三(28日)終獲鹿兒島法院批准發還重審,她老淚縱橫一字一頓說:「非常感謝……」
案發於一九七九年十月十五日,原口當時四十二歲的小叔倒斃家中,當時五十二歲的原口夫婦、原口另一名五十歲小叔及該小叔的二十五歲兒子被捕,他們涉嫌殺害醉酒的死者,以騙取保險金。原口一直否認殺人,其餘三人都認罪,全部人裁定罪成,分別判囚一至十年。
據悉被捕者均有智障或精神問題,判決在社會引起爭論。原口的丈夫和小叔服完刑後先後去世,姪兒亦曾提出重審不果,自殺收場。原口近日第三度提出重審,法官指證據及口供均有疑點而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