贓款贓物 地方政府挪用冒領成風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貪官贓物拍賣備受關注,一般由檢察機關委託拍賣,由於起拍價低,因此受到買家追捧,雖然經拍賣行抽佣後,拍賣所得按規定必須上繳國庫,但亦有部分地方政府單位私自截留部分贓款作為經費。

起拍價低 收藏者瘋投

根據承擔拍賣貪官贓物的拍賣公司有關人士透露,他們根據委託方檢察機關的建議,按照評估價的五成作為起拍價,而對於其他小量小件物品,則建議無底價拍賣,包括贓物中的電器等。

由於貪官贓物起拍價低,不少買家有望低價執到平貨,因此吸引了不少淘寶者和書畫收藏者,而競買者群體大部分為企業的老闆。例如前安徽省副省長王懷忠一幅清朝皇帝乾隆親筆聖旨,起拍價竟然只有一百元人民幣,最終四十二倍價格成交,亦只有四千二百元。

此外,貪官贓物拍賣所得,按規定即由最後結案的單位統一上繳國家財政,不得挪用和自行處理。但贓款贓物上繳提成的做法,也成為地方政府貪腐潛規則,另有部分司法機關不依法移送贓款贓物,少數執法人員還挪用贓款贓物,甚至自己打領條冒領贓款贓物,據為己有,這些現象均不時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