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公安局一名特警大隊長在省、市反恐演練中,利用「社會人員」代替特警上場表演,更獲得榮譽。該名大隊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當局通報後引起公眾嘩然,質疑事件反映官黑勾結,另有網民質問:「難道社會人員比特警還專業?要靠他們上場表演取榮譽?」
廣東惠州市紀委日前對外通報,市公安局特警支隊第三大隊前隊長于贇,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于贇其中一宗罪,是在反恐演練中利用「社會人員」代替特警上場。
惠州市紀委早前對于贇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發現其在接受組織審查期間,仍違反黨紀,與他人「夾口供」,對抗審查。
通報更揭露,于贇在省、市反恐實戰演習中弄虛作假,使用社會人員代替特警上場表演,獲取榮譽;違反廉潔紀律,通過虛開發票套取國家財政資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騙取、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
通報指于贇身為黨員、國家公務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今年三月,經惠州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審議決定,給予于贇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
通報曝光後,旋即惹起網民議論紛紛,有人質疑為甚麼于贇要使用黑幫來頂替特警:「很想知道甚麼樣的社會人員可以代替特警表演?」
亦有人調侃稱「于贇善於『發掘人才』是不容易的」。雖然內地官方通報常以「社會人員」形容黑幫成員,但亦有聲音認為可能是指無業遊民,又猜測于贇安排的或是體校學生等表演「專業戶」。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