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台灣的立法院前秘書長林錫山被控貪污收受回扣三千九百五十萬元(新台幣‧下同;約一千萬港元),台北地院昨認定林收取回扣及財產來源不明等九項罪名成立,判其十六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六年。林錫山自去年一月起一直被羈押,林錫山昨到庭聞判後木無表情,律師在旁告知判刑罪名。
林錫山被控由一二年至一五年,在其主導辦理的多個立法院電腦軟硬件採購方案時,收受網遠科技負責人李保承三千九百五十萬元回扣。台北地檢署依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等罪起訴林錫山,還有李保承及前秘書室科長陳亮吟等十三人。林只承認職務上行為收受賄賂罪、洩漏民意匯流招標案的秘密、財產來源不明罪,卻否認收取回扣、違背職務收取賄賂、洗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