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內地今年一月一日實施鹽業體制改革,開放價格,允許跨省銷售。不少外省食鹽企業和省級食鹽批發企業來廣東省,開展跨區食鹽業務。但同時有外省食鹽企業通過不正當渠道,將質量有問題的不合格食鹽,銷售到廣東省。有內地媒體報道,廣東省鹽務局在今年第一季度的食鹽產品抽樣檢測結果顯示,包括中國鹽業總公司旗下子公司等企業,有生產以及經營不合格產品的情況。
廣東省第一季度監測通報顯示,中鹽國本鹽業有限公司、中鹽黑龍江鹽業公司的部分食鹽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標準中廣東省公布選用的食用鹽碘含量標準。目前,相關抽檢不合格的產品已經下架及停售。
不過有分析指,「腳臭鹽」事件可能是緣於「中鹽」與「省鹽」的矛盾激化。此次因「腳臭鹽」而對中鹽旗下品牌食鹽進行扣押、查處的省份,都是中鹽無法進入的省份。更有某省鹽務管理局將五家中鹽旗下公司分別列入產品不合格、非法經營的黑名單,部分公司隨即發聲明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