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旗下的盤古七星大酒店,在一宗商標侵權案中被判敗訴。一名蘭姓男子入稟北京朝陽區法院,稱早在二○○六年已註冊了「盤古」文字和圖形商標,但盤古七星大酒店的大樓頂部、廣告及宣傳冊仍然使用「盤古」字樣,故控告該酒店侵犯其商標專用權。法院近日一審判該酒店必須停用「盤古」字樣的商標。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是外逃美國的內地商人郭文貴。
原告蘭姓男子表示,二○一四年他發現盤古七星酒店的大堂、客房、餐廳等名稱,以及宣傳品中大量使用「盤古」二字,認為是侵害他享有的商標專用權,入稟法院。盤古氏公司辯稱,公司及盤古七星酒店在酒店餐飲行業具有極高知名度和影響力,不會造成消費者混淆或誤認,又稱公司依法擁有「盤古七星」等商標註冊專用權。而兩者商標不近似,不會與蘭男的註冊商標產生關聯。
法院查明後指出,盤古氏公司在其酒店大樓、宣傳冊上突出使用「盤古」字樣,屬商標性使用。且雙方服務種類相同,在未徵得蘭男同意下,盤古氏公司屬侵害蘭男商標專用權。法院最終判盤古氏公司立即停止在其酒店大樓頂部、戶外廣告及宣傳冊中突出使用「盤古」字樣的商標侵權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