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美國總統特朗普突然下令轟炸敍利亞,國會事前並沒有作出討論。眾議院議長瑞安證實,特朗普事前曾召集部分共和民主兩黨議員出席簡報。議員普遍贊成對敍動武;但亦有人質疑特朗普應先到國會討論。
共和黨猶他州參議員邁克表示,特朗普應讓國會議員討論轟炸敍利亞的利弊得失。惟特朗普共和黨內初選對手、佛羅里達州參議員魯比奧則認為,轟炸行動毋須知會國會議員。連特朗普的「死對頭」、共和黨元老兼亞利桑那州參議員麥凱恩,亦指美國民眾應支持轟炸行動。民主黨馬里蘭州參議員卡丁指,行動顯示美國會站起來對抗使用化武的政權,但認為應在國會從長計議。
根據一九七三年通過的《戰爭權力決議案》,總統決定出兵前需諮詢國會,惟此規定不適用於已宣戰及緊急情況下。二○○一年九一一恐襲後,時任總統小布殊獲國會授權攻擊阿富汗的阿蓋德組織。極端回教組織「伊斯蘭國」(IS)及阿蓋德於二○一四年,分別在伊拉克、敍利亞及阿富汗攻城略地時,前總統奧巴馬亦獲國會授權,出兵攻擊IS及阿蓋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