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執法部門聯合文件 促禁暴力逼認罪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推進刑事訴訟制度改革,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及司法部等五部門日前發出聯合意見文件,要求不得強迫疑犯「自證其罪」,同時要求完善「認罪從寬」以便「速裁」。內地學者認為改革有助減少「冤假錯」案,惟輿論批評在訴訟前,仍可以「電視認罪」方式達到未審先判的效果。

內地官媒報道,改革是要「推進以審判為中心」,明確指出未經法院判決,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亦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而案件訊問全程都要有錄音錄影;對採取刑訊逼供、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據應當排除。

「電視認罪」受質疑

文件同時要求推進案件繁簡分流,完善「認罪從寬」制度,只要官方定性為「輕微」的刑事案件,被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又或疑犯、被告自願認罪,可用速裁程序、簡易程序審理。對於內地多次利用官方電視台安排疑犯未審先「認罪」,輿論對新發出意見文件的成效存疑。過往全國律協副會長朱征夫亦曾指出,「電視認罪」疑受辦案機關逼迫,又或存在從輕處罰等交易誘惑,有違無罪推定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