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涉過期麻醉藥害命

【本報綜合報道】河南濮陽六十一歲王姓男子,上月下旬於手術中死亡。家屬事後在手術室內發現大量過期藥物,包括過期且已使用的麻醉針劑,懷疑此為王致死原因。惟涉事衞生院堅稱被發現的藥物,只是院方忘記清理,絕無使用在死者身上。院方最終僅因未適當處理過期藥物,被罰百多元(人民幣‧下同)。

院方否認手術中使用

王某上月二十四日因摔倒導致髕骨骨折,翌日被送到梨園鄉衞生院接受手術。但是手術開始三小時之後,院方突稱王出現血壓增高、心跳不穩等症狀,經搶救無效後死亡。死者家屬憶述,事後他們於手術室一鐵櫃發現大批過期藥物,部分逾期接近兩年。另外,他們亦找到一支過期兩個月,但已被使用的麻醉藥,疑為王當日所用。

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其後將涉事藥物及部分過期藥物查封調查。而衞生院負責人承認院方管理不善,但否認術中曾使用有關藥物,又稱王某死亡是其在手術中出現一系列症狀。

當局取證後表示,尚未有證據證明院方曾注射過期藥物至王男身上,詳情仍有待調查;院方已被責令整改,並且按過期藥品價值的三倍,罰款一百二十多元。家屬亦已與醫院和解,獲發十八萬元貧困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