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熟悉的新加坡知名飲品品牌「楊協成」,其始創人楊景連的第四代子孫楊為理及楊為亨,因爭奪亡母黃麗華(即楊景連孫媳婦)遺產近日對簿公堂。獲分大部分遺產的楊為亨指,亡母不滿楊為理兒子不虔誠及迎娶非基督教徒,於是改遺囑不把遺產留給楊為理父子。但楊為理質疑母親改遺囑時神志不清,要求判新遺囑無效。
當地傳媒報道,黃麗華曾於○二年立遺囑,將兩幢洋房分別留給六十七歲長子楊為理的兒子楊元翰及女兒楊元音。但她於十年後改遺囑,把楊為理的子女從遺囑上除名,改為將兩幢洋房留給六十四歲三子楊為亨,另一幢洋房則由楊為亨與次女楊為燦平分。黃麗華於一三年逝世後,楊為亨同年入稟高等法院,要求確認一二年的遺囑有效。
案件於周二起開審,預料審理十二日。楊為亨在庭上表示,身為基督徒的黃麗華不滿楊元翰不是虔誠教徒,而且娶非教徒女子為妻,所以把他從遺囑中除名。然而,楊為理在庭上質疑,指母親注重傳統及家庭,不可能會分文不留給嫡孫,質疑母親當時沒有心智能力改遺囑,要求法院判一二年的遺囑無效。
不過,楊為燦周三出庭時透露,大哥十多年來每晚都帶妻兒到母親家中「黐餐」,又沒幫忙或負擔伙食費,令母親不滿。楊為燦指,母親於○九年時曾多次致電她與楊為亨,要求見律師及改遺囑,除去楊元翰的名字。雖然母親當時身體及精神欠佳,但她認為母親很清楚自己的決定。
同樣有出庭的四女楊為容更激動地否認,母親於○六年後出現早老性癡呆症的徵兆,更指斥大哥對母親不好,見到她跌倒也不理會。而在一二年負責草擬遺囑的律師周四在庭上指,黃麗華當時神志清醒,很清楚知道自己擁有多少資產、要如何分配及至親是誰。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