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主腦走私槍銷逾10地

浙江杭州海關日前搗破以香港倪姓男子為首的走私武器組織,海關前日通報指,倪某等人在二○一二至一四年間,利用網上兜售槍枝武器,並以拆件分寄方式,將槍枝散件由美國、香港等地,郵寄至中國不同省市,重新組合後再售往各地。包括倪某等九名境內外疑犯已先後被捕,檢獲各類違法槍械共一百一十二支,鉛彈、子彈三千多發。

杭州海關從去年一月起,陸續在多個境外郵包中發現包括金屬管在內的多件疑似槍枝配件。雖然各郵包的收件地址不盡相同,但配件經組裝後卻可拼成三支槍,更具備發射能力。杭州海關隨即成立專案小組進行追查。

而去年五月,廣州黃埔海關亦從一件由香港寄出的郵包中發現槍械配件。調查發現兩地案件指向同一犯罪組織,內地海關總署緝私局決定對兩案同步偵查。

海關多地共拘九人

經初步查證,倪某及其同謀者透過在香港建立的QQ群及網上論壇,公開兜售各種槍械,在買家下單及繳款後,境外成員便會組織貨源,將槍械分拆成散件並偽裝成裝飾品、燈具等,以速遞方式從香港或美國等境外地區直接郵寄至各個買家指定的收貨地址組裝。

經杭州海關查證,槍械買家更遍布內地逾十個省市及自治區。

去年七月,杭州海關接到線報指主犯倪某將前往內地,緝私人員隨即展開部署。同月十八日,倪某在內地住所落網,緝私人員更在現場查獲兩支完整槍械及一批槍械配件。海關隨後根據線索,先後在浙江、江蘇、福建等地拘捕倪某其他同黨等九名疑犯。

有法律專家指出,只要涉及槍械交易,買賣雙方都構成非法買賣槍枝罪,而從社會危害性與立法目的分析,買賣行為無疑比持有更具危害性。

另據內地相關法律規定,但凡非法製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枝、彈藥、爆炸物的,將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