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賄、貪污和濫用職權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證實已提出上訴。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簡稱山東高院)昨公布,薄不服一審判決已向該院上訴,法院已正式受理薄的上訴。內地律師表示,這意味薄案正式進入二審程序,山東高院仍然有機會再開庭審理案件;至於薄上訴的勝算,就要視乎他能否提出新的、從輕量刑的證據。薄案估計在十二月初前審結,但亦不排除出現延後的可能。
山東高院昨在官網發布消息指,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九月廿二日一審宣判薄熙來案。閉庭後,在上訴期限內,薄不服一審判決,通過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向山東高院遞交上訴狀。前日上訴期滿後,山東高院經審查,依法決定予以受理。
山東高院受理薄熙來案後,外界關注法院會否開庭審理案件。中通社引述北京律師毛立新指,根據法律規定,若被告人對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法院應開庭審理。薄案一審情況表明,薄對事實均提出否認,其律師也為他作無罪辯護,故按法律規定應開庭審理。但亦有分析認為,眼見薄在一審時的表現,相信當局不會想開庭審理,以免薄再有機會發表激烈言論。
對於薄熙來能否通過上訴獲得較輕刑罰,毛立新和曾為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辯護的內地律師高子程均稱,關鍵是要看薄能否提出新的、從輕量刑的證據。
另報道又引述知情人士消息指,薄熙來在一審結束後便口頭提出上訴,後在本月一日內地放十•一長假之前正式遞交上訴書。分析人士又指,根據法律規定,薄案估計在十二月初之前審結,但亦不排除出現延後的可能;但不管怎樣,二審判決不會脫離法治軌道。
但美國《華爾街日報》和《紐約時報》認為,山東高院不會開庭審理案件,薄一審被判無期徒刑的結果亦不會改變,因為判決結果幾可肯定是由黨內高層決定。
本報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