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劉姍姍遭美遞解出境

【本報綜合報道】台灣駐美國堪薩斯州辦事處處長劉姍姍涉嫌虐待菲傭而遭聯邦調查局拘捕,劉與控方達成認罪協議,最快今日被遞解出境,不必坐監,迴避台灣駐美人員應否享有外交豁免權的敏感問題。

達認罪協議 十年內不得入境

劉姍姍的律師沃肯昨透露,美國密蘇里聯邦地方法院將於當地時間周五開庭,劉會承認「外籍勞工契約詐欺」控罪,檢方不提虐傭罪名,若法官同意認罪協議內容,劉將獲判緩刑,立即由國土安全部人員押解到機場,飛返台灣,但會留案底,十年內不得入境美國。劉亦會賠償給涉案的菲傭並支付堂費,不涉公帑。

沃肯指劉沒有向檢方提出外交豁免申請,因美國國務院已認定她在本案不享豁免,也不影響判決。台灣的外交部強調,此乃個別法律案件,不影響台美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