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週刊》失實判罰

【駐台記者張偉御報道】台灣《壹週刊》又因不實報道遭法院判罰。《台壹》二○○九年報道台灣的《自由時報》涉及扁家機密外交弊案,《自由時報》控告《台壹》侵害名譽權,高等法院昨日二審再判《台壹》敗訴,需在台灣《蘋果日報》與《壹週刊》封面登道歉啟事。

《台壹》○九年一月以「自由時報陷外交洗錢醜聞」為標題報道,特偵組偵辦扁家機密外交弊案,發現有部分經費由《自由時報》相關人員簽字領走,作為刊登「入聯公投」廣告的費用。《自由時報》認為報道嚴重損害企業形象,向士林地方法院起訴《台壹》侵害名譽權,法院認定《台壹》為刺激銷售量,以聳動標題、文字報道,違反真實陳述、平衡報道之原則,判《台壹》於《自由時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一日。

高院昨日二審仍判《台壹》敗訴,但改判在台灣《蘋果日報》與《壹週刊》封面登道歉啟事。全案仍可上訴。

台國防部促《蘋果日報》認錯

此外,台灣《蘋果日報》昨報道,六月底兩架解放軍蘇愷戰機飛到日本領空,日本從那霸基地緊急起飛四架戰機回應。台灣的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昨日連續第二日批評《台蘋》報道失實,稱已向日本查證,當日航空自衞隊各基地均沒有緊急起飛、攔截外國飛機,呼籲《台蘋》知錯認錯,勇於面對自己的錯誤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