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維權藝術家艾未未被北京公安當局扣留四十多天後,昨晚首次傳出新消息,官方媒體引述公安機關指艾未未涉經濟犯罪已經查明,包括逃避繳納巨額稅款、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等,更指艾未未目前是被依法監視居住。艾未未家人怒斥當局一次又一次以官媒之口發放消息,但是官方從未正式通知家人,更批評當局將他監視居住,是想他長時間不能獲釋,重申當局應盡快立案。
官方媒體昨晚報道,指從北京市公安機關獲悉,經公安機關對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一案進行偵查,現已初步查明,艾未未實際控制的北京發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存在逃避繳納鉅額稅款、故意銷毀會計憑證等犯罪行為。報道又指,在艾未未被依法監視居住期間,公安機關依法保障了其會見共同居住人等權利。
艾未未家姐高閣昨晚接受本報電話訪問時十分激動,「艾未未被扣四十多天了,這是不合法的開始,所以有不合法的結果!」她指,有關艾的消息每次都是官方傳媒公布,公安機關卻從沒有正式向家人交代過,「難道這就是合法的狀態?」高閣又質疑報道中「有多少水分?讓它(案件)透明化、公開化!」艾的媽媽高瑛亦表示不相信兒子會逃稅。
高閣昨也特別指出,艾未未不是北京發課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但當局認為艾一定有罪,太想定他的罪。現在艾家可做的是等待事件演變,並希望盡快立案,以便聘請律師。至於指艾依法被監視居住,高閣怒指,「他們就是希望艾未未不出來,維持長一點時間,就這樣的狀態。」
中國政法大學客座教授王友金認為,內地稅制不健全,從事商業活動的人逃稅情況普遍,指控艾未未逃稅是方便的做法。他相信當局仍在找相關證據。王友金又指,監視居住最長可達半年,相信如公安搜集到證據,半年內會逮捕艾未未。
但內地維權律師劉曉原指出,根據《刑事訴訟法》和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規定》的規定,監視居住只應在涉案者的家中進行,艾未未不應在外面被指定的住所被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