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為廿四及廿八歲的台灣男子,在新加坡涉嫌為高利貸追債,騷擾欠債人,上月分別被判監廿一及廿四個月,並各受十五下鞭刑。另有一名廿九歲台灣男子在未行動前被捕,判監七個月,但免除鞭刑。當地警方指台灣人為高利貸打工,每月可獲六萬元新台幣(約一萬五千港元)收入,遭鞭刑亦可獲六萬元新台幣補償。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