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賣股權的許榮華,與另外四人在○二年出資,平分一家飼料機械國企改制後的八成五股權。○四年五人協議,股東可從集團領取五百萬另行創業,企業並冠上集團名。許聲稱,○八年因其中兩名股東意欲獨霸集團話事權,引起他和另外兩名股東不滿,興起訴訟。
檢察長親游說
不料,許隨後遭人以公司侵權為名控告,旋即被關進看守所。官方很快介入調解,揚州邗江區檢察院檢察長還多次到看守所游說許簽名轉讓股權,否則或會被加插更重罪名。許無奈賤價轉讓股權,不久警方撤銷此案。內地法律專家指企業內部股權之爭,要驚動公檢法介入,十分不尋常。許已向當局提出仲裁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