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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荊州撈屍公司敲詐勒索東主監15日

本文重點
【本報訊】湖北荊州三名大學生捨身落江救人溺斃事件,打撈公司向死者家屬開天索價打撈費事件引起各界關注。荊州市政府昨公布調查結果,指打撈公司負責人敲詐勒索,被治安拘留十五日,罰款一千元;但強調事件不涉及見死不救,並指有關部門已積極救援。

索價萬元撈一屍

荊州十多名大學生上月底到寶塔灣遊玩期間,看到兩名男童不慎墮江,大學生即以手拉手方式進江營救,最終兩名男童獲救,三名大學生慘被江水沖走溺斃。事發有目擊者稱消防打撈隊竟以無潛水裝備為由,僅在岸邊打撈。學生失救溺斃後,打撈人員稱要收一萬元才撈一條屍。

荊州市政府指撈屍漁船所屬的「八凌打撈有限公司」,打撈一具屍體要一萬二千元,就算撈不到亦要收六千元。但負責人在開始打撈之前要求死者師生再付三百元購買煙及礦泉水,否則不開工,因而耽誤半小時。行為構成敲詐勒索,因此公安部門對他作出處分,治安拘留十五日,並罰款一千元。

對於外界指摘消防人員見死不救,市政府指由於同行的師生在三名死者失蹤後才報警,救援隊伍趕到時已晚,但已積極救援。但有媒體不滿調查結果,要求當局清楚交代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