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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內地隨着工業和城鎮急速發展,有近一億五千萬農民離鄉別井到城市謀生,遺下近六千萬名兒童在農村。據全國婦聯去年的報告指出,平均四個農村兒童當中就有一個多是「留守兒童」,比例接近三成。當中超過一半留守兒童來自四川、安徽、河南、廣東、湖南和江西等城鄉經濟差異較大的地區。
報告還指出,農村留守兒童外出謀生的父母近兩成在他們一歲前便離開,三成父母在小童未滿三個月就出外工作,不少兒童都因母親外出而得不到足夠時間的母乳餵養,容易產生親情缺失、教育監護及安全保護等問題。
隔代監護人「重養不重教」
農村留守兒童缺乏父母照顧及監護,與他們同住的隔代監護人大多數是年紀老邁的祖父母,他們往往「重養不重教」。
同時,貧窮難以滿足留守兒童的經濟欲望,尤其是處於反叛的青春期留守兒童,得不到父母適當的心理輔導及道德管教,缺乏判別能力,在好奇心的驅使下,很容易受到外界引誘而不能自拔誤入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