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漢警方三月底首次向該市城管部門派駐治安警員,當局聲稱,此舉目的是「將警務前移」,以便「更好地快捷維護城管人員執法秩序,對城管人員在正常執法過程中遇到的各種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進行依法查處」。
按內地現有體制,城管部門並無刑事執法權,有關部門一直抱怨執法力度難以保障。隨着警員的派駐,城管勢必「如虎添翼」,更加肆無忌憚,一向為人詬病、導致衝突的暴力執法現象,只會愈演愈烈。
城管與無牌攤販乃至普通市民之間的矛盾,根源在城管人員執法時慣於拉大旗作虎皮,濫用權力,飛揚跋扈,欺壓弱者。上周初,北京一位女攤販在三環路一天橋賣水果時,城管突然現身「搶」水果,她更被人拉着頭往牆上撞,手被劃傷。數百人路見不平,圍堵城管,執法車險被推翻,事件擾攘了七個小時。女攤販家屬稱,自去年底開始,他們已先後四次遭到城管毆打。
以暴易暴循環不斷
去年一月,湖北省水利建築工程公司一位負責人路過市郊時,發現城管執法人員與村民發生激烈衝突,他掏出手機錄像時,竟被城管人員活活打死。城管暴力執法,無法無天,引起社會極大關注。
城管職權近似香港的食環署,主要負責整頓市容。由於違規執法、動輒以高壓手法粗暴斷絕攤販的活路,民眾暴力抗爭不斷升級,城管遇刺身亡的個案亦時有發生。攤販面對不公萬念俱灰,鋌而走險,憤起反抗,城管與市民的衝突,基本都離不開這樣的因果關係。
在當局眼裏,暴力抗法個案愈來愈多,愈來愈頻繁,向城管派駐警員變得有理有據。自從○五年以來,武漢平均每月都有一名城管在執法中受傷。弔詭的是,當局並沒交代有多少攤販或者普通市民因城管過度使用暴力而受傷,甚至死亡;又有多少人面對城管手中的權力,選擇了啞忍。匆匆作出派駐警員的決定,其正當性和必要性值得商榷。
武漢當局的做法,只會使城管覺得有人「撐腰」,變本加厲恃強凌弱。同時也會讓攤販等執法對象產生逆反心理,壓力愈大,反抗愈激烈。這樣一來,既無助於化解雙方的矛盾,更無助於社會安定。
消除暴力抗法,前提是城管首先要文明執法,明確職責權限,讓商販管理成為一種文明的服務與管理方式,而不是罰款、驅趕甚至毆打的代名詞。城市管理部門要跳出為打造「城市形象」、把小商販看成麻煩製造者的慣性思維模式,更不能以犧牲攤販利益來換取官員的「政績」。惟其如是,城市管理才能走出暴力執法與暴力抗法循環不斷的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