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控屢敗 社會憂慮黑暴更猖獗

【本報訊】反修例示威風波中約有八千人被捕,僅一千三百多人被起訴,一名救生員承認暴動罪判監四年,法官明言,判刑必須具阻嚇性。但另一方面,一名學生則被裁定暴動罪名不成立,兩案形成強烈對比。

過往不時有官媒及團體批評「警察拉人,法庭放人」,有評論指,檢控屢敗會令黑暴在未來的反政府行動、破壞社會更加肆無忌憚。

反修例示威在去年六月爆發,期間多區都出現示威遊行。其中在去年十月一日,廿歲學生林子浩被指在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附近向警察掟磚,當場被捕。

拒信納警證供 暴動案脫罪

法官沈小民日前在區院裁決時稱,控方沒有影片或照片作為佐證,兩名出庭作供的警員證供極為重要,但他們未能合理解釋被告事後出現的傷勢。法官認為警員沒有說出真相,故不能安心接納他們的證供。調查期間,警方不向附近的學校索取閉路電視片段做法令人費解,因此判被告脫罪。

去年六月十二日金鐘示威,被捕廿二歲救生員冼嘉豪上月區院承認暴動罪判囚四年,成反修例風波首宗暴動罪成案件。

法官指本案比起一六年梁天琦參與的旺角暴亂案更為嚴重,示威者向保護立法會的警員重複施襲,是對法治的直接衝擊和不尊重,判刑必須具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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