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不整頓 國安徒虛名

正當「港版國安法」獲全國人大高票通過、如火如荼制訂具體條文之際,香港亂象依然未了。昨日立法會好不容易通過《國歌條例草案》三讀,期間反對派不斷搗亂,屎尿臭蟲盡出,令人慘不忍睹;而司法亂象更是令人目瞪口呆,一宗性質嚴重的販毒案,案中被告原被重判入獄廿四年,惟上訴庭指原審法官指引陪審團時犯上法律錯誤,昨日裁定被告上訴得直。見微知著,事件不僅令人深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義何在,更令人憂慮「港版國安法」進入本港司法程序後,最終淪為洋奴漢奸鑽空子的保護傘。

低級錯誤 放生罪犯

案發於一四年,上訴人招攬十八歲青年由深圳偷運近四公斤「K仔」入境本港,該青年之後以污點證人身份出庭頂證,上訴人於一七年被定罪判監廿四年,今年三月向上訴庭上訴要求推翻定罪。上訴庭昨日頒布書面判詞,指原審法官就同黨招供供詞指引陪審團時,未有依隨標準指引說明同案另一被告被捕後所講的招供供詞,不可用作指證上訴人,反而指示陪審團,可用有關招供供詞印證污點證人的證供是否可信。上訴庭認為這會令陪審團混淆,因而令判決不穩妥,結果上訴人在收押及服刑六年多後無罪獲釋。此外,由於污點證人不願意再次出庭作供,控方已表明不會再要求案件重審。

一般市民並非法律專家,對於判詞未必充分了解,但案件卻清楚明白地反映出幾個問題。第一,法律原來並非讓罪有應得的人受到制裁,而是讓熟悉法律的人玩弄程序,只要程序上有空子可鑽,即使涉案性質多麼嚴重也一樣可以脫罪;第二,法官作為高人一等的律政精英,竟然也會犯上低級錯誤,以致整宗案件被推翻,讓犯罪者逍遙法外;第三,「警察拉人、司法放人」不斷上演,律政司拒絕重審案件更見其不作為,法律面前一些人永遠比另外一些人更平等,司法公平公正早已淪為笑話。

當然,站在司法界的立場,必然將案件視為普通法的成功體現,疑點利益歸被告,寧縱毋枉,至於毒品荼毒多少人,有人會否重操故業,法庭闊佬懶理。所謂官字兩個口,今次是販毒無罪,明日很大可能就是叛國有理,即使「港版國安法」落實推行,在司法打着疑點利益歸被告、寧縱毋枉的幌子下,漢奸走狗幾可肯定又是獲得放生。中央以為祭出尚方寶劍斬妖除魔,但司法系統的根本問題不除,法官為誰人服務的問題不搞清楚,重奪刀把子不實行,尚方寶劍淪為生銹爛劍,有法等於無法,已是寫在牆上。

這絕非危言聳聽。本港司法向來由外部勢力代理人把持,法官甚麼國籍也有,他們只會效忠自己國家,對中國毫無感情,別說審案判刑不會從國家安全大局出發,只要被告是反中亂港人士,更毫不例外獲優待。類似事例不勝枚舉,長毛梁國雄收受壹傳媒黎智英政治黑金案,法官一句「疑點利益歸被告」,長毛即輕鬆脫身,黎智英更獲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以證據不足為由免掉起訴,懶理社會嘩然。

無獨有偶,昨日是「六四」三十一周年,警方以防疫理由反對維園集會,惟黎智英置若罔聞,大力號召支持者參與非法集會「展示抗暴勇氣」,他自己亦大剌剌現身,但所謂悼念則得個樣,鬼祟快閃。眾所周知,黎智英目前有四宗刑事案件在身,卻無視禁聚令公然犯法,還煽動其他人犯法,若問其底氣從何而來,當然是從律政司及司法系統長期姑息包庇而來。既有免死金牌,黎智英有恃無恐又何足為奇。

所見既可駭,所聞良可悲。在司法不公不正、律政司又偏又倚的事實下,「反中亂港逢凶化吉,愛國愛港粉身碎骨」已成特區主旋律。黎智英固然是逢凶化吉的典型,早前有愛國人士在美國駐港總領事館門外塗鴉遭重判監禁,侮辱國旗的暴徒則輕判社服令了事,對比鮮明,更證「愛國愛港粉身碎骨」已成鐵一般的定律。

武功被廢 一紙空文

最令人嘖嘖稱奇的是,龜縮多時的鄭若驊最近頻頻就「港版國安法」指手畫腳,知少少扮代表,既指出「港版國安法」的起訴工作將完全由律政司負責,又說一旦條文與普通法有衝突,律政司會向中央進言;更強調雖然可以有例外,但「港版國安法」原則上不具有追溯力。長時期「潛水」的廢官突然搶着發言,而其發言又暗合反對派的心意,代表甚麼,不言而喻。倘法例沒有追溯力、中央沒有起訴審判權,無異於廢了國安法的武功;而早前傳出中央屬意審案法官不能有外國國籍,必須為中國籍及特區永久居民,即遭本港反對派及大律師公會跳出來攔路,不是說荒天下之大謬,就是說破壞終審法院和香港司法獨立,不推翻中央旨意不罷休。

顯而易見,反中亂港集團深知無法阻止中央在港落實國安法,惟有千方百計鑽空子,他們深明只要執法及審判權落在律政司和司法系統身上,他們就不用擔憂反中亂港大計受阻,更不用擔憂坐牢洗廁所,即使上庭受審,只要法官出現「低級錯誤」,他們一樣輕鬆過關。既然由律政司到法官皆是「自己人」,法例又無追溯力,黎智英之流幹下的壞事便可一筆勾銷,外部勢力繼續如入無人之境,一切如像從前。更何況,國安法對於立法會種種亂象束手無策,未來別說屎尿臭蟲盡出,更暴力更離譜的事亦肯定陸續有來。

事已至此,就看中央是否真有刮骨療毒、撥亂反正的大決心。要是中央畏首畏尾,一味怯於外部勢力說三道四,懼怕被指破壞特區司法獨立,那麼,「港版國安法」的條文就算寫得再嚴再緊,終究也是一紙空文,國安法由法官話事、司法獨大,最終只會搞亂香港。鄭若驊此等廢官身在漢營心在曹,所作所為都是以漢奸走狗利益為依歸,中央繼續重用此等廢官,繼續任由律政司和司法系統胡作非為,全面管治權休提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