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擴查投訴不設限期

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遊行示威持續,參與人士的五大訴求之一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修例事件。特首林鄭月娥昨表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至今收到一百七十四宗需匯報的投訴,當中五十三宗涉及七月廿一日的元朗白衫軍襲擊市民事件。監警會已通過延伸審視,原定由六月九日至七月二日的公眾活動中,警方處理程序有否不足,涵蓋七月二日之後的公眾活動,暫未設限期,而報告之後會公開。

她又指,會考慮增加監警會的人手,以處理目前龐大的工作量,但未有透露增加甚麼人,僅重申監警會是獨立、公平的委員會,無論成員來自甚麼背景,均需獨立履行職責,又指他們的工作受社會監察,希望能找到熱心、對調查事件有幫助的成員。

對於至今仍沒有直接回應民間要求多時的「五大訴求」,例如就警察執法手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她稱過往有很多不同人士要求成立不同的委員會,有就此進行研究,強調若要了解造成大型社會紛爭的原因,以及社會正面對甚麼深層次問題需時研究,政府有密切留意,並會接觸有關人士,集思廣益。

梁定邦指修例應「適當地埋葬」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接受英文傳媒訪問時指,警方如認為有人違法,他們就需要執法,惟在現時情況下,執法卻會製造反感,形成惡性循環(vicious circle),香港目前的僵局無法單靠警方處理,需要的是一個政治解決方案,而該方案需要中央政府及特首共同決定。對於反修例人士要求正式撤回修例,梁就指有關訴求非常合理,認為把修例「適當地埋葬(proper burial)」,有助紓緩民憤。

不針對個別警行為 免雙重懲罰

至於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梁指政府不應該排除,而委員會應聚焦於如何「令警隊進步」,而不應針對個別警員行為,免導致「雙重懲罰」。他指個別警務人員的過失,應以警隊內部的紀律程序處理。監警會本身正就近日事件進行審視,梁指該會正研究收到的二萬四千段影片及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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