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淪喪喚不回 律政充當掘墓人

最新民調顯示,香港法治指標以及司法制度公平程度評分雙雙重挫,後者更跌至回歸以來最低點。很明顯,「佔中九男女」案被輕判而律政司拒絕上訴,罪魁禍首更獲放生,激起了巨大民憤,而長期在民調中「墊司底」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正是香港法治的掘墓人。

法庭早前對非法佔中案的八名被告作出判決,結果令人大失所望,其中僅四人即時入獄,判刑最重的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與陳健民僅分別判囚十六個月而已,其餘四人要麼判緩刑,要麼判服務令,不痛不癢,等於逍遙法外,絕對是罰不當罪。判決一出,群情嘩然,要求律政司提出上訴、維護司法尊嚴的呼聲此起彼伏,料不到的是,律政司斷然拒絕就有關刑期判決申請覆核,這何止是踐踏法治,更是與民為敵。

如果司法機構對所有被告一視同仁,一律從寬處理,那還情有可原,事實卻是恰恰相反。可以看到,「九男女」獲法外開恩,「七警案」則全部重判兩年,對比鮮明。七警受到挑釁打人固然不對,但其性質同將香港搞得地覆天翻的佔中案相比,根本不可同日而語,最終卻是小過重罰,大罪輕饒,而律政司坦然接受,帶出的訊息是認同「懲罰執法,鼓勵犯法」,如果今後再爆發類似佔中的大型社會騷亂,還能指望紀律部隊有法必依嗎?

更令人無法接受的是,「九男女案」是第一批被檢控的佔中搞手,亦是最後一批,另外三十九名搞手毫髮未損,其中就包括壹傳媒黎智英。黎智英既是佔中的幕後策劃人,又是最大金主,更是前線總指揮,壹傳媒則是鼓吹佔中及違法達義的最大輿論平台,結果罪魁禍首不僅免於檢控,更是「欲洗廁所」而不得,而這樣的咄咄怪事已經一而再、再而三發生,包括律政司放生黑金案,對黎智英涉刑事恐嚇東方報業記者案也是一拖再拖,至今沒有下文。

事實擺在眼前,港府患有恐洋症,對有外部勢力撐腰的反中亂港勢力退避三舍,老虎屁股不敢摸,走狗尾巴不敢碰;事實也一再證明,黎智英享有港府頒發的「免死金牌」,不管幹下多少傷天害理的事,只要有律政司充當保護傘,就不會有任何法律後果。反中亂港勢力最近藉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重整旗鼓,氣燄復熾,一方面頻頻跨洋過海勾結外部勢力,一方面發動示威遊行及大打拉布戰,更在立法會組織「山寨會議」及選舉「非法主席」,粗口爛舌兼大打出手,說到底,不就是港府示之以弱,因此有恃無恐嗎?

正如西諺指出:犯罪只是污染河水,而不公正的判決則污染源頭。律政司是非顛倒,敵我不分,一再偏幫反中亂港集團,打擊愛國愛港力量,針對無權無勢的小市民,徒令親者痛而仇者快,香港法治淪喪,民怨沸騰,理之固然。可以這麼說,林鄭月娥政府當初提出「大和解」政策,更「眾裏尋她千百度」,千挑萬選了一個知法犯法的人主掌律政司,已經提前判了法治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