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因應本港男子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後逃返本港的案件,建議修訂法例,希望以一次性個案協作方式,將疑犯移交到台灣受審,獲建制派支持,希望盡快通過法例堵塞漏洞,防止香港變成「逃犯天堂」,又批評反對聲音是意圖將今次事件政治化、陰謀化。
港人陳同佳去年二月在台灣涉嫌殺害女友的案件,由於本港與台灣沒有移交逃犯的安排,令疑犯無法受到當地法律制裁。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案件凸顯法律制度的缺陷,處理不到現時所面對的困難,除了不公義,亦解決不到當事人的悲痛及困難,必須想出方法長遠解決此缺陷,修例是堵塞漏洞的最佳方法,政府昨日指如公眾對修例有意見,可於下月四日前提出。
曾任保安局局長的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表示,現時本港與內地、澳門、台灣沒有移交逃犯的安排,若今次未能成功修例,變相是發出訊息,罪犯前往與本港沒有簽署移交逃犯協議的地區便可逃之夭夭,認為立法會通過修例時應考慮此因素。
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表示,對於有泛民議員擔心修例是「暗渡陳倉」,認為有關意見極端,因為現時法例已有足夠保障,移交逃犯與否交由法庭作出裁決,過程公開,而非由政府以行政方式決定。
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亦指,修例建議移交疑犯會交予法庭把關,而法例亦清晰說明不能涉及政治罪行,亦保障疑犯應有的權利。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認為,今次修例是保障社會安寧,批評反對聲音是意圖將事件政治化、陰謀化。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則擔心,新安排會滲入政治或民粹因素,形容相當危險,又指港府可以就今次案件,與台灣簽訂一次性協議,但長遠而言則需要尋求中央政府「開綠燈」,容許香港與台灣之間簽訂移交逃犯協議。
據了解,港府除因應港男在台灣殺害女友的個案建議修例,日後亦可就其他個案作出一次性個案協作方式移交疑犯,如泰國曼谷去年五月發生一宗綁架案,一名內地女子在機場被多名男女挾走,綁匪向家人勒索巨款,泰警在案中追緝五名涉案者,內地傳媒引述消息指,三名內地人及一名港人疑犯逃至香港。
另於一六年十月,一名設計師被發現赤裸倒斃尖沙咀一間賓館,警方懷疑案發前他與兩名外籍男子玩「3P」性遊戲,有報道指涉案外籍男子分別為北非阿爾及利亞和摩洛哥人,初步相信案發後已離境。故若今次修例獲得通過,便可提供法律基礎予港府可與世界各地洽談一次性的個案移交,認為不要將修例政治化。
台灣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司長蔡秋明表示,對香港建議修例持歡迎態度,並肯定此為一個進步的立法,樂觀其成。蔡指,本港的保安局對修改法例的建議立場很清楚,現時港台之間的司法合作並無法律規範,仍有限制,修例建議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