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擬推「升級版控煙令」 涵蓋電子煙

【本報綜合報道】被稱為「最嚴控煙令」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實施四年多後,正準備推出「升級版」。根據近日公開徵求公眾意見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未來巴士站等露天地方將禁止吸煙,而新興的電子煙也會納入規管。

公共交通室外候車區亦禁煙

當前的控煙令下,全市禁煙場所主要在室內,當局為保護公眾健康,未來計劃將公共汽車、長途巴、的士、地鐵、船舶及民用航空器等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區,一併列為禁煙場所,並規定地鐵站出入口外側五米範圍劃為禁煙區。

此外,近年備受青少年追捧的電子煙,也將受到規管。根據世界衞生組織的研究指出,打着「戒煙神器」之名攻佔市場的電子煙,同樣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害公共健康,而全球多個國家及地區已經將電子煙納入管控範圍,當中浙江杭州上月對電子煙實施管控。

修「勸阻」漏洞 違法即可罰款

根據是次「升級版控煙令」的修訂,將擴大條例中所稱的「吸煙」概念,即使用電子煙或持有點燃的其他煙草製品,這意味着今後深圳禁煙場所不僅禁止點燃煙草製品和吸傳統捲煙,也禁止電子煙。

另針對現行控煙條例下,在禁煙場所吸煙且不聽場所經營者、管理者勸阻者,以「未經勸阻」為由逃避處罰的漏洞,修訂將「經營者、管理者勸阻」作為違法處罰的必要條件刪除。換言之,只要在禁煙場所吸煙,執法人員可處五十元(人民幣.下同,約五十八港元)罰款並當場收繳;拒不改正或阻礙執法者,分別可處二百元(約二百三十港元)及五百元(約五百八十港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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