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標書加入「走塑」要求
食環署網頁顯示,經營快餐攤位必須領有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特許協議」中列明,快餐攤位不得在准用範圍或附近地方洗滌碗碟及煮食器具。該牌照又規定,只可使用清潔及簇新的包裹物料,及即用即棄的飲食器皿盛載所發售的外賣食物。
「呢啲大型活動中標嘅熟食檔,係政府認可咗,係咪可以有豁免?」長春社項目經理王詠琹表示,年宵中用過的重用餐具收集後,會送到洗碗公司清洗,理解以往洗碗服務並未普及,牌照規定是基於衞生理由。
惟王詠琹質疑有關協議未與時並進,建議政府重新檢視。她亦建議於標書加入「走塑」要求,列明所有攤檔於年宵結束時,需清走物資,或者將物資送到回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