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綱一廢,何事不生!回歸二十多年來香港風雨交加,無有寧日,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禮崩樂壞,法治蕩然,當「不偏不倚」變成庇奸護淫,「無懼無畏」淪為害怕外部勢力,「一視同仁」異化為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還有甚麼亂七八糟的事不會發生?律政司「包庇黎智英,放生梁振英」引起全城怒吼,申訴專員拍案而起,立法會今日將跟進追殺,就是最新鮮熱辣的例證。
壹傳媒黎智英刑事恐嚇東方報業記者一案,至今已進入第三個年頭,依然石沉大海,香港還有沒有王法已是不言自明。更有甚者,對於東方及受害記者先後十一度去信追問辦案進度,律政司不是置若罔聞,就是帶人「遊花園」,總之就是「拖」字訣,不僅破壞法治,亦嚴重違反《罪行受害者約章》。其實,此案有圖有相,證據確鑿,律政司若有心維護法治,不難將惡人繩之以法,難就難在,黎智英並非一般人物,他是反中亂港勢力的總舵主,更有外部勢力撐腰,律政司投鼠忌器,這才左支右絀,醜態百出。
然而,若律政司以為事件最終可以不了了之,那就打錯了算盤。東方及受害記者鍥而不捨尋求公道,立法會議員炮轟律政司姑息養奸,學者狠批律政司態度傲慢,連申訴專員公署亦看不過眼,就此立案調查後,狠批律政司違反服務承諾,做法「實屬不當」。得道多助,失道寡助,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淪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反映了民心向背。
事實上,司法機構不公不義已是常態,早就屢見不鮮。違法佔中案發生五年了,僅有九名搞手被檢控,包括罪魁禍首黎智英在內的另外三十多名搞手至今毫髮無損;政治黑金案禍港殃民,律政司一句「證據不足」就放棄檢控,金主黎智英及一眾收錢並「袋住先」的政客全獲放生;更不說黎智英旗下壹傳媒以反中亂港、宣淫販賤為己任,歷年來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被判罪成的案子「厚過電話簿」,民怨滔天,如果司法機構有法必依,早有人被罰到破產,將牢底坐穿,事實卻是恰恰相反,司法機構一再法外施恩,明縱暗放,久而久之,壹淫媒形成將象徵性罰款當作促銷成本的另類經營模式。
法之不行,自上犯之。港府敵我不分,律政司大搞雙重標準,做盡親痛仇快之事,這就難怪黎智英有恃無恐,橫行無忌。他曾公然聲稱「不怕判監,就怕洗廁所」,潛台詞就是不論他如何踐踏法律,有港府一味包庇,有律政司充當保護傘,任何人都無奈他何。
古代有「鐵券丹書」、「免死金牌」之說,港府有過之而無不及。因為過去的「鐵券丹書」並非一張空白支票,可以隨意填寫,最多可以免死三次,其後就失效,而從黎智英犯案纍纍而依然逍遙法外觀之,香港比封建社會還封建,特區比人治社會更不堪。
無獨有偶,就梁振英UGL一案,律政司亦是一句「證據不足」就輕輕放過,至於何謂證據不足,律政司拒絕交代已經授人以柄,鄭若驊一度「僭建」檢控新準則,聲稱涉律政司人員犯案才需要尋求獨立大律師意見,其餘案件由律政司作出決定,更是引起輿論大嘩。眾所周知,無論是當年的胡仙案、梁錦松偷步買車案,還是曾蔭權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案,全部諮詢過獨立大律師意見,鄭若驊本人的僭建案亦不例外,可見甚麼情況適用獨立法律意見毫無準則可言,完全是因人而變,因事而異,法律不是準繩,而是一根可以任意扯拉、搓圓撳扁的橡皮筋,所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根本就是一句笑話。
更不堪的是,律政司這邊廂優待權貴漢奸,那邊廂欺老凌弱,拾荒婆婆以一元出售紙皮遭檢控,年老擦鞋匠自食其力成原罪,隧道收費員從地上拾起一元錢也淪為被告,類似的例子不勝枚舉,讓人見識何謂「竊鈎者誅,竊國者侯」。還有,破壞法治者屢獲網開一面,忠於職守的警員卻紛紛被判被囚,對比鮮明。核心價值竟然淪為「黑心價值」、「偏心價值」,這是何等的令人悲哀;「愛國愛港受侮辱,反中亂港有呵護」,又是何等的令人憤怒。
司法不再維護正義,反而淪為針對蟻民及愛國愛港者的工具,以及反中亂港勢力的保護傘,回歸後香港沉淪不止,光怪陸離,也就不難理解了。君不見,一再表現高調的律政司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近日再放厥詞,對現任律政司司長指指點點,又揚言律政司應設立「獨立」的刑事檢控專員,否則無以維持檢控獨立性。江樂士所言並非新東西,早在港英撤退前就有此部署,終因擔心中方反對而作罷,今次藉梁振英案舊事重提,說穿了,就是港英餘孽實質操控司法刀把子猶嫌不足,還想以「獨立檢控」為藉口,行架空政治委任的律政司司長之實,大搞「一司兩制」。此圖謀一旦成事,本已是「獨立王國」的律政司就更加針插不入、水潑不進,以「兩制」凌駕「一國」、對抗中央就更加得心應手,英國人當初「主權換治權」的圖謀就會變成現實。
江樂士作為前朝官員,不在其位,偏謀其政,樂於充當港府的後座司機,這並非偶然,而是恰恰說明,特區之「特」,不在於擁有同內地不同的生活方式及政治制度,而在於港英餘孽仍然高高在上,漢奸洋奴仍享治外法權,香港依然是別人的天下。
更加可圈可點的是,對此極不正常現象,港府也好,中央也罷,竟然全部不置一詞,形同默認。一葉落而知天下秋,早該走入歷史的港英餘孽退而不休,指點江山,以及正義傳媒淪為被針對打壓的對象,豈止反映「港人治港」只是表象,也戳破中央對港擁有「全面管治權」的神話。正如有人質疑,既然中央遲遲不敢端正主人翁態度,該管不管,當初又何必收回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