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威權時代」搞「台獨」是非法的,是叛國罪。台灣實現了民主普選後,有人搞台獨甚至執政黨搞台獨就不犯法了。搞台獨的執政黨甚至要廢掉「中華民國」及其憲法,要建「台灣國」,制訂一套「新憲法」。這樣的巨變,根本原因在於台灣政治體制發生轉變,民主普選催生了台獨,它比國民黨的威權政治更加抗拒北京的「一國兩制」。
港英時代的香港有自由、有法治、講人權,但沒有民主、沒有普選,也沒有人搞「港獨」。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時,英國當局和一些香港人「探討」過香港獨立或交「聯合國託管」——變相獨立——以抗拒中國九七年收回香港,但都知完全不可行。那個時期,當權者認為不可行的事情就是不可行,「民間社會」無從「討論」,更形不成任何力量「為之奮鬥」。
港獨的滋生在於九七回歸後香港實施「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走樣變形,在於實現了相當程度的民主普選。就此而言,和台獨的滋長同曲同工。香港和台灣搞的民主普選,是資本主義發展、資產階級登上歷史舞台的產物,這套「價值觀」在世界不少國家和地區都曾引發兩大「訴求」,一是對內「爭取民主」,二是對外「爭取獨立」。台灣和香港這些年的政治嬗變和發展,就因應了「爭取民主」和「爭取獨立」的聲勢冒起。
香港在一國憲政下實施資本主義制度的「港人治港」,就是資產階級治港、資本家治港。在此安排下,香港《基本法》規定「最終實現雙普選」,其政治體制的根本特性,和台灣的「民主普選」沒有不同。不同的是,香港的頭上有中央、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管着,「民主」不能肆意釋放港獨,但若朝廷管而不嚴甚至當甩手掌櫃,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