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經濟起飛,國民自信心爆棚,近年更流行「新四大發明」之說,即高鐵、網購、移動支付及共享單車是中國人的新世代發明。此說一度令內地民眾自信爆棚,遺憾的是經不起科學驗證。近期外國媒體及刊物相繼撰文辯證,新四大發明更有向笑話發展之勢。
先談共享單車,內地各省各市單車隨處丟已不是新聞,最新趨勢是,連共享汽車也爆煲,汽車棄置到處可見,南京近郊及市內便有不少地方停泊二萬多輛網約車,一個城市如此,全國有多少網約車、租用單車被廢棄?
共享單車是中國的發明嗎?以時間計,不是。以新生意概念計,也不是。因為最早的共享單車是上世紀六十年代的荷蘭產物,內地居民是不知還是當不知?不知!其次,內地近年流行的不是共享單車,而是租借單車,共享單車的概念是居民透過共用彼此私有單車,達到共享之利,內地的「共享」根本是偷換概念。
再看網購,英國BBC一篇去年初刊發的文章已指出,最早的網購是英國一九七九年率先使用的店舖郵購(他們沒有用發明二字,因為網購形成系統,是九十年代的美國eBay帶起),因此,公元二千年之後才出現的內地網購,好意思稱發明麼?
最早的高鐵又屬誰呢?外國媒體比併了一下,發現最早的高速鐵路是一九六四年的日本,而歐洲國家在八十年代相繼有時速二百多公里的列車,英、法的時速三百公里高速列車亦在九十年代出現,因此,高鐵是中國的發明?恐怕很難獲得世界性公認。
綜上所述,新四大發明說漏洞多多,不好聽的一句是,國人難道要靠這種手法來獲得自信嗎?或者國人應該向前看,中國是否上述發明的始創不重要,因為中國有更多發明在後面,把自信建立在未來,總比把驕傲建立在眼前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