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鄉隨俗,入境問禁,這是基本常識。加拿大公民謝倫伯格因走私逾億元毒品而被中國法院判處死刑,加拿大總理杜魯多批評中方的判決是「武斷的」,「任意採用死刑」。實際上,謝倫伯格涉有組織走私逾二百二十公斤冰毒進入中國,而且是主犯,按照中國法律判處死刑一點也不冤枉,加方不問是非,無理取鬧,恰恰暴露其傲慢與偏見。
根據加拿大媒體報道,謝倫伯格過去曾兩次因販毒罪而被加拿大法院判處監禁,可見此人根本是一名慣犯,即使今次不是在中國犯案,換作是在其他國家和地區,也逃不過死刑或終身監禁等重刑,加方既沒有理由指摘中方,更無權干預中國司法。
西方輿論將此事扯上政治,認為是中加之間的「人質」較量。這種說法也對也不對,中國司法固然離不開政治,但加國也好不到哪裏去,他們口口聲聲尊重法治、司法獨立,其實孟晚舟事件已拆穿其謊言。他們任意拘捕沒有觸犯當地任何法律的外國公民,到底是哪門子法治?加拿大一切唯美國之命是從,連國家主權也無法獨立,又談何司法獨立?
事實證明,加拿大等西方國家不僅存在傲慢與偏見,更存在明顯的雙重標準,他們自認做任何事情都是合理的、正確的,而中國做任何事情都是違法的、錯誤的。中國駐加拿大大使盧沙野日前撰文稱,這些雙重標準是源自西方國家的自大和白人至上主義,他們將依法治國作為行使國際霸權的藉口。這並非無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