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老翁於七十九歲生日當天,涉性侵有輕度智障的十九歲少女案,控方昨日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紀錄,被告向警方指搭訕時不覺事主有異樣,他出於私心曾問事主曾否「扑嘢」及「見過男人嗰度(陽具)」,並約她「出嚟玩」,更聲稱在梯間撫摸事主的胸部時覺得「唔大唔細幾好玩」。
現已八十歲、以LP作代號的被告,被控於一七年十月十五日在其粉嶺住所的大廈升降機內非禮事主X,並在該大廈梯間企圖與輕度智障的X性交及非禮她。被告稱當日生日原打算去旅行,但因打風去不成覺得好悶及寂寞,無無聊聊在住所樓下公園坐。他見X坐在該處遂與她打牙骹,被告稱不覺X樣貌與他人有異,且好似「學生妹」,X清楚回答他說自己十八歲,母親在附近工作正等她放工。
被告認為整個過程X均是自願,稱進升降機確有在X身後以陽具頂她「蘿柚」,其後帶她到後樓梯摸她胸部,她並無反抗。被告有問X「想唔想玩下面」,她亦無反抗但表現害羞並擰側身。被告遂拉下她的褲並掏出陽具「撩」她陰道側邊,但沒有插入。被告有抱着X,但X反應遲緩「好癡呆咁」,被告覺得不對路,並叫X穿回褲子,但他仍捉着X的手觸碰其陽具。辯方指被告不作供,控方指從被告會面紀錄稱覺得X胸部「幾好玩」,可見被告當時是有狎玩X的心態,要玩弄弱智的X之肉體而非「天降艷遇」。控方指被告知道X是弱智,當時是狩獵其十九歲的身驅。
案件編號:HCCC 18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