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入境處將於今年三月廿五日調整部分服務收費,包括簽發簽證、入境證和旅行證件、基因測試,以及送遞旅行證件到香港以外地方等廿六項,調高的金額由百分之九至廿一不等。其中多次通用回港證由一百四十元調整至一百七十元,限用一次回港證由四十六元調升至五十五元。
至於普通簽證收費加至二百卅元,過境簽證則加至一百廿元,海外案件及內地案件的基因測試費用分別加至四千五百四十及三千三百九十元,而羈留室費用則加至五百卅元。其他收費調整的項目,包括旅遊通行證、亞太經合組織商務旅遊證、海員身份證,及把特區護照以雙掛號空郵或速遞方式送往香港以外地區的附加費等。
政府發言人指,政府收費一般應訂於足以收回提供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惟最近的服務成本檢討,上述項目收費都不足以收回全部成本。收費項目對大部分市民的日常生活影響輕微,對一般營商活動的影響亦十分有限。入境處定期檢討各項服務的收費安排,已採取積極措施以控制服務成本。有關修訂規例將於本月廿三日提交立法會,收費調整將在有關立法程序完成後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