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馬會專營權合同增附錄

【本報訊】澳門賽馬會的賽馬專營合同去年獲延長至二○四二年八月底,財政局昨日公布與馬會就合同增加的附錄內容,包括須在指定期限內,完成指定的十二項建設項目,否則當局可中止賽馬專營批給。

附錄內容包括投資方案,載列了十二個建設項目,其中翻新賽事大樓須於今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竣工;馬會亦須於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令柯維納總督大馬路的輕軌站可直達馬場區域,及將主要公共入口設於區域內。兩座酒店、兩座公寓式酒店、網球場,及馬匹主題公園相關設施及騎術學校的興建工程,須於二○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竣工。

未完成可中止批給

賽馬會若未能完成相關投資建設項目,將被視為違反合同,澳門政府可中止賽馬專營批給,或解除賽馬專營批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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