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難民上訴太濫 兩年嘥4.2億公帑

【本報訊】假難民不但破壞治安,更耗費納稅人大量金錢。政府過去兩年因向免遣返聲請人提供法律支援,涉及的公帑開支高達四億二千三百萬元。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連年花費巨額公帑,資助聲請人提出聲請及上訴,但有關聲請只有不足百分之一獲確立,反觀對港人在海外涉及刑事案件的支援卻微不足道,質問政府「會否令市民產生應幫不幫、厚此薄彼觀感?」

政府指法援難助外地涉案港人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謝偉俊的提問時表示,在一七至一八年度,「免遣返聲請法律支援計劃」的開支為一億二千九百萬元;至於一七年九月起由保安局推行的「為免遣返聲請人提供公費法律支援試驗計劃」,於一七至一八年度的開支為二千三百萬元。在一八至一九年度,兩計劃預算開支分別為一億四千七百萬及一億二千四百萬元。至於一八至一九年度與免遣返聲請相關的預算開支為十三億九千九百萬元;而在一九至二○年度,政府會繼續預留足夠資源,處理與免遣返聲請有關的工作。

對於議員要求研究向海外涉及刑事案件的港人提供法律援助,政府稱如把法援服務延伸至其他司法管轄區,涉及就當地的訴訟個案進行案情審查及如何持續監察個案的審訊或上訴程序等,在執行上極難,故無計劃把法援制度延至外地。

收容中心有成效 議員促設立

另外,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假難民問題,蔣麗芸重提當年處理越南船民問題時設立收容中心有成效,而其他地區亦有列明,只要難民觸犯刑事罪行,便會即捕即解,認為政府應該倣效。陳克勤亦認為,假難民利用司法覆核程序留港十年,絕對不能接受,更形容無限制的支援是對假難民仁慈,對香港市民殘忍。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回應指,將所有假難民拘留於收容中心,可阻止他們來港的誘因,因九成九假難民是來港打黑工。但他強調任何政策及手段均須符合法律要求,冀立法會通過修訂《入境條例》,令政府有更多法律基礎制訂相關政策。

李又指,目前有三千宗免遣返聲請上訴個案,惟終審法院過去一年只處理約二百宗。他指入境處加快處理審核工作有成效,截至去年底只餘五百四十宗個案待審核,較高峰大減九成,預料可於今年第一季完成所有積壓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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