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上月拍板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事後解釋一直以律政司處理案件不偏不倚、無畏無懼等作為擋箭牌,並由此引申自己不存在偏頗,亦與梁不存在利益衝突,身為大律師的泛民議員陳淑莊昨於立法會踢爆,鄭於二○○四年至一○年間出任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須就交通事務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提供意見,而梁於該段時間任行會召集人,她質疑鄭梁兩人共事六年,「足以令人質疑今次不檢控決定並非公正無私」,以及是否可就案件作獨立判斷。
鄭若驊回應無確認何時出任交諮會主席,以及曾否與梁振英共事,她僅稱利益衝突及偏頗本身有法律定義,有中立、客觀標準,重申律政司完全可以作有關決定。
提出口頭質詢的朱凱廸則關注,律政司曾經在一二及一三年發出的聲明中指出,如案件性質敏感,會在作出檢控決定前尋求外間大律師法律意見,他質問鄭上任以來有否修改此做法,不檢控梁振英一事是否「自己一個決定晒?」
鄭若驊回應時死撐,作出檢控決定前尋求外間法律意見並非慣常做法,又稱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每年作出超過一萬三千次法律指引,撇除涉及律政司人員案件,作出檢控決定前有尋求外間法律意見的宗數於一六年、一七年及一八年,分別只有零宗、一宗及零宗,反映大部分案件作檢控決定前沒有尋求外間法律意見;她多次強調,不會因為涉案人士是高官、政治人物或有政治敏感成分,就必須尋求外間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