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自己甩身 告老公大義滅親

老婆打老公,愈打愈陰功,嗰啲喺家暴案中被老婆虐打嘅老公固然慘啦,若然好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同佢老公潘樂陶咁,明明兩間大宅都有僭建物,偏偏鄭司長就甩身,老公就等收傳票,都好淒涼啫,唔知潘生對呢位民望「墊司底」嘅老婆又會畀幾多分呢呵?

鄭若驊舊年上任冇耐,就被踢爆佢同潘樂陶擁有嘅屯門海詩別墅三號及四號屋有僭建物,事隔接近一年,刑事檢控專員尋日宣布,就潘樂陶有關三號屋僭建物違反建築物條例申請傳票,不過呢,鄭若驊四號屋嘅僭建物,專員就話基於考慮過資深大律師意見、屋宇署提交嘅證據、適用法律同《檢控守則》原則後,認同冇足夠證據支持達致定罪,唔作檢控喎。即係話,鄭若驊自己就甩身,老公就被「大義滅親」囉,陰功。

坦白講,如果以為鄭若驊終於為維護香港法治做番件好事,咁諗就大錯特錯嘞。事關佢老公間屋有嘅天台屋、外牆擴建物同玻璃簷篷呢類僭建物,鄭若驊間屋一樣有,但就告一間唔告一間,司長係咪偏心自己,係咪將法治核心價值扭曲變成「偏心價值」,係咪大難臨頭各自飛,畫公仔唔使畫出腸啦。

話時話,前特首梁振英收取澳洲企業UGL五千萬港元案,案情複雜,指控嚴重,到頭來以律政司一紙簡短聲明,「證據不足」為由不提出檢控告終。反觀呢單僭建畸士就特登徵詢獨立法律意見,律政司有咁截然不同嘅處理,無非想表現出有幾咁公正,弊在世上邊會有人請人返嚟支持告自己咁笨吖,事實鄭若驊又真係唔使為僭建上身喎。律政司搞咁多嘢,唔止係做戲咁做咁簡單,仲浪費納稅人金錢嚟證明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做法唔止偏心,直頭係核突。

不過你咪理,律政司再核突嘅嘢都做得出,鄭若驊喺UGL案不作檢控決定出籠後,放大假避風頭,連帶呢劑告老公屋唔告自己屋都一併潛水刮佢唔到,夠晒龜縮冇膊頭呀。都未計阿姐佢將漢奸黎舊年六四刑恐東方報業記者單案,拖逾十八個月唔檢控,仲對東方先後十一度去信查詢檢控進度大玩拖字訣,連告定唔告都唔講一聲,擺明翹埋雙手睇你點死。加埋喺政治黑金案「證據不足」,佔中又「證據太多」放生漢奸黎,律政司淪為劣政司,香港法治玩完啦,又有乜辦法唔禮崩樂壞吖?

講到底,律政司有咁多徇私枉法嘅前科,今次所謂嘅大義滅親,會唔會好似用保護傘罩住漢奸走狗反對派咁,最終都係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大家就要放長雙眼𥄫實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