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旺暴案:黃台仰租用貨Van發現眼罩盔甲

【本報訊】前年二月發生的旺角暴亂案,四名涉案人士包括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分別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非法集結等七項控罪,控方昨繼續讀出部分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據該份案情指,由本民前前發言人黃台仰託友人租用的客貨車內,發現多對勞工手套、透明眼罩及盔甲等物品。另外,警方亦在現場檢獲多個盾牌,據法證化驗師檢視後認為屬手工製造的盾牌。

四名被告分別為梁天琦、李諾文、林傲軒及容偉業。據該份同意案情指,案發當日警方在該輛客貨車內檢獲多件證物,當中包括有黃的駕駛執照、黃位於維景灣畔私人會所會員證、十一對勞工手套、兩副透明眼罩、一個擴音器、廿四支寫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 6號梁天琦 本土民主前線」的旗幟、一副盔甲及寫着本土的藍色外套等。

街上亦檢獲手製盾牌

警方亦在砵蘭街、亞皆老街等檢獲多個盾牌,經法證化驗師檢視後認為涉案盾牌品質粗糙,應屬手工製盾牌。控方於庭上亦有呈上該批證物供陪審團檢視。控方將於下周一(24日)續傳召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 408,408A/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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