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一名助理營運經理,涉嫌藉該公司的員工推薦計劃騙取推薦獎金。他涉嫌先向一名同事訛稱,指該同事若推薦他人申請職位將不會獲發有關獎金,令同事不作推薦後,再以自己名義推薦三名人士申請職位,從而獲發獎金共四千五百元。他事後被控四項欺詐罪,昨在西九龍法院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明年三月十九日開審。
卅九歲被告羅學賢,事後已離職。他被控於一五年十月一日至同年十一月卅日期間,向當時的同事龔月玲訛稱,若龔推薦申請人申請較高級職位,龔不會獲發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之員工推薦計劃下的推薦獎金,意圖詐騙而誘使龔不在該計劃下推薦梁偉程、俞嘉輝及阮虹瑋向該公司申請職位,導致羅獲得利益或令龔蒙受不利。
羅另被控於同年十一月二日、十一月廿三日及十二月四日,分別向國泰航空服務有限公司訛稱,阮虹瑋、俞嘉輝及梁偉程三人分別在相關員工推薦計劃下獲羅推薦向該公司申請職位,意圖詐騙而誘使該公司根據該計劃,分三次向羅發放各一千五百元獎金。被告昨否認全部四項控罪,控方指將傳召八名證人作供。被告現准以三千元保釋候審。
案件編號:WKCC 502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