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六旬患癌裝修男工因健康及感情問題情緒失控,在天水圍天晴邨住所內,用錘擊打正申請離婚妻子的頭顱至重傷,然後反鎖自己於睡房內,並爬出窗口聲稱自殺,五小時後方被勸服返回屋內被捕。涉案六十二歲被告陳厚光,昨於高院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法官指被告一時衝動而犯案,鑑於他認罪並已獲妻子原諒,而且現時罹患膀胱癌,故輕判他入獄三年八個月。
控罪指被告在去年八月三日於天晴邨的住所內,意圖傷害女事主X(現約四十二歲)。案情指X在○三及○五年,為被告生下兩名女兒。至○九年兩人結婚,一四年X與兩女兒獲批由大陸來港定居。至一六年X申請離婚,但一家四口仍同住上址。
去年七月,被告因毆打X被捕,之後X與兩女兒搬到庇護中心,至月底再回家暫住。至事發的八月三日上午七時多,被告與X為換鎖問題爭執,期間被告從廚房拿出一柄三十厘米長的錘,在兩女兒面前從後打X的頭一下。兩女兒隨即把X拉入房並鎖門報警,警察到場時被告反鎖自己在另一房,並坐出簷篷聲稱自殺,期間消防員在上一層戒備,至下午近一時被告才返回屋內被捕。
X在事件中被打至頭骨骨裂及腦部血腫,須做緊急開腦手術取出血塊,留醫十日始出院,但近期仍要接受住院治療。她拒絕向法庭提供其最新健康狀況以協助量刑之餘,並為被告撰信求情,指她當時也有以說話刺激被告。
此外辯方亦透露,被告自一四年有膀胱癌,須切除部分膀胱,至上月他該病復發,需再開刀和接受化療。
案件編號:HCCC 21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