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日本「彈珠機大王」岡田和生,去年被兒子岡田知裕「踢出」香港註冊的家族公司岡田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局後,獲女兒岡田裕美贈股相助,議決「踢走」知裕委任的兩名新董事,恢復自己的董事身份。不過,公司註冊處以無能力判斷雙方的爭議為理由,暫緩為岡田和生註冊有關文件。岡田和生早前司法覆核公司註冊處的決定,高院昨書面駁回他的司法覆核,並下令他支付訟費給公司註冊處。
法官指,根據《公司條例》的框架,公司註冊處在收到擬註冊的公司文件時,如對文件感到滿意,可為文件註冊,但如果對文件感到不滿意,有權拒絕為文件註冊或暫緩註冊,直至釋除疑慮才為文件註冊,而暫緩註冊沒有硬性的時間限制。法官又指,公司註冊處對公眾有責任,要確定登記的公司資料可靠,以便公眾在取得準確和最新的公司資料時不會受到損害,而公司註冊處在履行該責任時,可暫緩為文件註冊,並可以向相關人士和公司提出合理的要求。
對於今次涉案公司的人事變動,由於公司註冊處沒有能力就當中的爭議作出判斷,暫緩註冊有關文件,直至人事變動的糾紛得到解決,這是合法地行使其權力,故判岡田和生敗訴。
案件編號:HCAL 881/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