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計劃把公營中小學教師職位全面學位化,改善教師、校長晉升階梯及待遇。據了解,負責檢視有關事宜的教師專業發展專責小組,將向教育局建議把包括副校長和主任在內的小學中層職位,由現時佔編制的兩成增至約三成,預計全港最多增加約一千八百個「升職位」,配合教師專業發展需要。至於小學校長和副校長的薪酬水平,小組認為以一級小學校長為例,頂薪最多可增加二萬七千元,即達逾十二萬元。
專責小組注意到,雖然小學發展起了重大變化,但小學校長的薪酬仍一直按半日制小學的標準釐定,同時限制了小學副校長的薪酬水平。據了解,專責小組建議提升小學校長和副校長薪級,學校有廿四班或以上的為「一級小學校長」,月薪將由八萬一千九百多元至九萬三千一百多元,增至十萬零五千多至約十二萬元;管理十二至廿三班的「二級小學校長」,月薪則由七萬一千多元至八萬五千多元,增至八萬九千多元至十萬零一千多元。
至於擔任副校長的高級小學學位教師,起薪點雖維持在七萬多元,但頂薪將增加四個薪級點,由七萬一千多元增至八萬五千多元,增幅約兩成。
另一邊廂,以往小學按班數計算中層職位編制,每三班會有一個中層職位,據知專責小組傾向建議改善小學中層管理人手,建議每二點二名基層人手,即有一名中層人員,以一間開辦廿四班的小學為例,中層職位會由現時的八人增至十二人,當中包括兩名副校長和十名主任。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專責小組最近遞交了中期報告,政府正考慮相關建議,當局在考慮任何中小學、尤其現時談及的小學校長薪酬時,要考慮實際工作情況,同時考慮整體政府財政負擔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