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名經營兩間地產代理公司董事涉嫌欺詐,指他誘使一名買家及其丈夫在涉及天水圍嘉湖山莊及青山道工廠大廈的兩宗物業交易中,多付共約一千五百萬元。被告已獲准保釋,明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卅一歲的蟻樂祺案發時是盈信置業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及譽匯置業有限公司唯一董事,被控兩項欺詐罪,違反《盜竊罪條例》。被告是持牌地產代理,而上述兩間公司業務,是促使客人達成物業交易以賺取佣金。他亦透過一間公司持有愉欣投資有限公司的股份。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於一四年十月十二日至十一月廿一日間,向一位買家及其丈夫虛假表示,新界天水圍嘉湖山莊一商業項目單位,賣方以三千二百萬元出售;又在愉欣與賣方訂立臨時買賣協議後,無向該對夫婦披露他擁有愉欣實質權益,意圖詐騙而誘使該買家,以二千八百五十六萬元向愉欣購買該物業。但控罪指,賣方其實以一千九百萬元出售物業,夫婦未獲告知有關價錢,愉欣涉誘使夫婦多付逾九百五十萬元。
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於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至廿三日間,沒有向該對夫婦披露九龍青山道工廠大廈一個包括兩單位的物業,賣方以約二千六百萬元出售該物業,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買家以三千一百四十二萬八千元向賣方購買該物業,令買家在交易中多付了逾五百四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