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建議修例規定所有本地船隻均須配備救生衣,數量須等於船隻獲發牌照上標明的最高可運載人數,甚至嬰兒亦須穿着救生衣。為方便業界遵循,海事處委託理工大學研發一款成人和兒童均合用的兩用救生衣,又估計約一千三百艘船隻需更換兩用救生衣,約共涉七萬至八萬件,而一件兩用救生衣成本約為一百卅五至一百八十元,確實價錢需視乎產量等因素,政府會以實報實銷方式資助業界。
昨日的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上,議員陳振英關注嬰兒是否需全程穿着救生衣等問題。海事處副處長鄭琪指,嬰兒穿着救生衣後有機會難以活動,因此會由陪同的成人,決定嬰兒需否穿着救生衣,又指料有一千三百艘船隻需更換兩用救生衣,而舊救生衣若可用,會考慮轉贈團體或海外機構。
有關大型海上活動舉行期間的安全措施,當局建議將現時的行政措施改為強制性,要求兒童全程穿上合適救生衣,船長亦要備存乘客及船員名單。
另外,議員涂謹申批評當局至今仍拒絕公開南丫海難內部調查報告,當局解釋指,基於個人私隱問題,不能公開報告,但海事處處長鄭美施承認部門或積習了一些管理文化,非一朝一夕可解決,已推行多項改革措施。
二○一二年發生造成卅九人罹難的南丫島海難後,政府一直未能落實部分有助提升海上安全的立法建議,其中最關鍵的是修訂船隻需配備的救生衣數目。今次最新建議,政府擬在明年向立法會提交法例修訂,展開先訂立後審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