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政府借休憩地唔還市民有地冇得玩

政府希望把香港打造成宜居城市,要增加人均休憩用地比率,惟本報發現多幅休憩用地淪為政府部門停車場多年,相關部門未見行動撥亂反正。鰂魚涌一幅大於標準游泳池場館的土地被「曬太陽」最少六年;藍田有休憩用地借足廿六年當廢置車輛收集中心。區議員直斥市民有地「冇得用」,關注團體指政府部門協調不足,令休憩用地淪為次等項目。

位處臨海,交通方便,三幅位於鰂魚涌海堤街的用地,共佔地約二點三公頃,比一個標準游泳池場館還要大,原是計劃給公眾使用的休憩用地,但從九五年起臨時租借予警務處、水務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用作臨時停車場與汽車扣留中心,就一借無回頭。

空置6年拒開放 區議員:嘥地

「呢度空置咗至少六年,對面居民日日望住塊可以用嘅地冇得用,幾可惜。」東區區議員丁江浩直言「嘥地」,指區內人口約十八萬,休憩用地不足,該空地原為鄰近的鰂魚涌公園二期延伸,多年來曾動議興建游泳池、緩跑徑、太極廣場,惟因各局未物色到合適用地而遲遲未搬,計劃只淪紙上談兵,「佢(政府)話一直未有大綱圖,驚整臨時(設施)會浪費公帑。」

目前部分空地被鐵絲網圍封,雜草叢生,遍地沙石,而當中有兩幅用地仍被食環署及警務處佔用。距離約二十分鐘步程的鰂魚涌公園卻不乏使用者,在旁需預約的足球場更是長期爆滿,丁促請政府在財政充裕的情況下,盡快發展空置地方,免得土地白白浪費。

部門協調不足 忽視房屋配套

港鐵藍田站附近一幅休憩用地更被借去二十六年,該地面積約一點五公頃,借予機電工程署作廢置車輛收集中心,採訪當日停泊逾百輛車。觀塘區區議員張順華指,在近月才有通知會在明年該署約滿後,收回後讓民政事務總署用來為體育館養殖草皮,至於興建公園或任何休憩設施卻未有提及。他指雖然區內休憩用地暫算足夠,但擔心日後觀塘更多樓宇落成,或供不應求。

「我哋上年都有叫政府搵番呢啲未實現嘅休憩用地出嚟,重新審視過優先次序。」思匯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黎文燕表示,目前不少休憩用地正被閒置或用作其他用途,規劃署往往未有統籌休憩用地的處理,加上部門之間協調不足,容易令珍貴的休憩用地淪為次等項目。她指休憩用地是房屋規劃「好重要嘅配套」,對身心有正面影響,政府不能只着眼興建住屋,忽視發展休憩用地。

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每十萬人便最少需提供二十公頃休憩土地,每人約有兩平方米,規劃署在一六年發表的《香港2030+》中提議,人均休憩用地比率目標提升至二點五平方米。惟根據一二年的資料,東區及觀塘區人均休憩面積分別為二點三及二點七平方米。

規劃署﹕由相關部門負責落實

本土研究社早前曾發表報告,指現時有達三十八點七七公頃休憩用地並非當作休憩用途,當中有八點一九公頃短期出租為停車場、巴士車廠等。該社成員兼城市規劃師林芷筠表示,《香港2030+》提到現時有三千六百公頃的土地已落實發展,但政府一直未有明確解釋數字的由來,她質疑這些劃作休憩用地但未被開發的土地,有否計算在已規劃的休憩用地數字內。「如果有計,咁係咪應該盡快放番出黎,回應啲供應需求,如果冇計,咁係咪代表其實政府個數字,係遠高於實際要求?」

規劃署回覆指,休憩用地為露天用地,由公營及私營機構發展,主要作動態或靜態康樂活動用途,並計入休憩用地的供應標準內。發言人表示,一般而言,署方會根據《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進行土地規劃,完成後由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負責興建個別設施及落實有關服務,實施及推展時間則視乎其資源運用優次、區內實際情況及區議會建議。本報向地政總署查詢本港休憩用地的具體落實發展情況及臨時用途,惟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文:陳彥婷、江潮楓

圖:朱偉坤、吳啟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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