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的姐響按突停車
報稱任職消防員的被告劉權廣(卅三歲),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宏展街近宏基街,無合法辯解而損壞陸秀梅租借的一輛的士擋風玻璃,價值三千八百元,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案情指,案發日下午二時許,陸(五十五歲)沿九龍灣宏展街駕駛的士,目睹被告的車輛在她前方約廿呎,當時被告的車輛左搖右擺,想右轉但又直線行駛。陸見狀遂響按兩次作出警示,被告突然在路中心停車,並落車質問陸為何響按。被告又揮拳打爛的士擋風玻璃,令玻璃碎裂。有男途人目擊事件的後半部分,陸致電報警求助,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衝動犯案。
案件編號:KTCC 227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