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中案:警隊指揮官:示威者擋路阻警員支援

【本報訊】二○一四年香港爆發佔領行動,警方事後起訴行動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等九人,控以煽惑公眾妨擾等共六罪,案件昨於西九龍法院續審,控方繼續傳召當日在場警員及消防員,講述群眾堵路情況。有警隊指揮官稱雖數度繞道,圖突圍進入添美道支援同袍,但卻遭示威者阻礙而不果;亦有消防車趕往事故現場途中遇上群眾堵路,要求讓路亦不獲理會,導致消防車要耗費時間兜圈覓路,才能抵赴現場。

現任西區指揮官、時任中區助理指揮官的署理總警司林鴻釧供稱,一四年九月廿七日凌晨(即佔中啟動前夕)到達添美道近夏慤道附近視察,目睹添美道南北行車線都站滿示威者。林一度帶同一小隊機動部隊覓路進入添美道支援,卻遭大批示威者舉起雙手攔路,林雖多次警告及要求示威者讓路,但示威者不理會。林期間見有近卅人朝立法會玻璃門前進,認為「可能佢哋想衝入立法會」,林遂帶領同袍穿越擋路的示威者,在玻璃門前組成封鎖線,其後示威者撤離。

其後,林收到指揮中心通知,指總區重案組同袍在添美道台上拘捕一人,但因為遭示威者包圍而無法離開,林遂帶領機動部隊同袍前往協助眾人離開,但他們再次遭示威者擋路及以身體推撞,他率眾人試圖突圍,但結果林的行動失敗,需要退後重組隊形。其後林見被困同袍從人群中擠出重圍,遂即時協助同袍把被捕者帶上警車,並着同袍組成封鎖線以防示威者衝擊。

另一警員羅守忠則供稱,翌日在分域碼頭街即演藝學院後方觀察時,突然有大批群眾從四方八面湧出馬路,且不理勸喻坐於馬路上。

人群拒讓路 消防車逼繞道

控方亦傳召時任灣仔港灣消防局高級消防隊長唐偉東作供,唐指九月廿八日下午四時十七分,消防處接報指金鐘夏慤道海富中心外多人受傷,唐及同袍奉召到場,最短路線本來是由港灣道沿高架橋落夏慤道,但消防車在分域碼頭街遭人群阻塞,他勸人群讓路卻不獲受理,更見有人從路邊搬鐵馬嘗試封車路。

唐形容,馬路當時「全部都係人,過千啦,擋晒成條路」,他所乘的消防車只好掉頭,繞道灣仔菲林明道、駱克道等前赴金鐘,終在下午四時卅一分抵達海富中心後面的統一中心現場,由接報至抵達耗時十四分鐘。到場後得悉共十七人受傷,包括十三名警員、四名市民。唐表示,據他以往經驗,應可六分鐘內由港灣道抵達海富中心附近。

九名被告戴耀廷(五十三歲)、陳健民(五十九歲)、朱耀明(七十四歲)、陳淑莊(四十六歲)、邵家臻(四十九歲)、張秀賢(廿四歲)、鍾耀華(廿五歲)、黃浩銘(廿九歲)以及李永達(六十二歲),其中戴、陳、朱三子同控於一三年三月至一四年十二月二日,串謀在中環或附近公眾地方造成非法阻礙。所有被告均不認罪。

案件編號:DCCC 4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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