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涉賄案開審控方斥貪婪兼貪腐

香港前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賄賂非洲官員,美國東岸時間周一(26日)早上十時在紐約開庭審訊,何志平否認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串謀洗錢及洗錢等八項控罪。辯方律師在開案陳詞中試圖質疑污點證人、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的口供不可信,又指案中款項屬光明正大的慈善捐款,並非賄賂。惟控方律師反指何志平為人貪婪,企圖透過賄賂獲取商業利益。審訊或長達三周,何志平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囚八十五年或罰款五百八十萬美元(約四千五百二十四萬港元)。

選出陪審團 妻及家人未現身

聆訊開始前先從五十五名候選人士中,選出十二名陪審員及三名候補陪審員,當中包括四男十一女,但沒有華裔人士。被關押超過一年的何志平身穿紫色中山裝上庭,身形明顯消瘦,進庭時回望記者席微笑,他的妻子胡慧中及家人則沒有現身。

控方檢察官的開案陳詞長達半小時,他形容這是關於貪婪和貪腐的案件。他其後向陪審團簡介由何志平擔任常務副主席兼秘書長的中華能源基金會,以及與該基金會關係密切的中國華信,並重提早前控罪書列出何志平涉嫌的賄賂行為。

控方亦在庭上首度披露何志平寫給乍得總統德比的「捐款信」,指信中附夾一份要求乍得政府支持華信取得石油開採權的協議文本。檢察官海登(Paul Hayden)指控何志平被貪婪驅使,將數以百萬計的賄賂偽裝成捐款,以獲取商業利益。

否認行賄 指捐款未獲好處

何志平的代表律師羅森堡(Benjamin Rosenberg)則指︰「這是一宗沒有賄款的賄賂訴訟。」他承認案件的確涉及付款予外國官員,但款項並非賄款。而賄賂一般不會留下紀錄,但何的錢銀關係都有根據。他指何志平向非洲乍得、烏干達政要支付的款項,只是為了維持良好商譽及長遠關係,未獲任何好處或特殊待遇。羅森堡又指考慮到乍得國內的情況,向該國總統捐款並不值得懷疑。

首日審訊歷時七小時,檢察官指日後將把電郵、電話訊息、財務紀錄,以及何志平的錄音等證據呈堂,並於周二的審訊傳召證人。塞爾維亞傳媒透露,曾任聯合國大會主席的前外長耶雷米奇(Vuk Jeremiê)將出任本案證人,預料他會交代自己和何志平及加迪奧的關係。

本報綜合報道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